雷经天 (1904年6月-1959年8月) 院长、党委书记
1923年就学于厦门大学。翌年,为首反对校方“施行殖民地的奴化教育”等而转学至上海大夏大学。192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参加“五卅”运动、北伐战争、南昌起义、广州起义(任广州起义委员会委员)、百色起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。曾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、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、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、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。1956年6月至1958年8月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,1956年10月至1957年12月任华东政法学院党委第一书记,1957年12月至1958年8月任华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。1958年9月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兼政治法律研究所所长。曾兼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理事、上海市法学会会长等职。因病逝世后,被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确认为烈士。